國知局:將明顯不具備創造性納入實用新型初步審查范圍
近日,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8842號建議答復的函。其中提到,推進實用新型明顯創造性審查,提升授權質量。目前,我國實用新型采用“初步審查+評價報告”的審查制度。在初步審查中,審查員可以根據其獲得的有關現有技術或者抵觸申請的信息,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不具備新穎性。為進一步提升實用新型授權質量,國家知識產權局積極推進實用新型制度改革,在《專利法實施細則》修改草案中,將明顯不具備創造性納入實用新型初步審查范圍,并配套修改《專利審查指南》,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審查標準。
